普法故事丨借款單只有手印沒有簽名,有效嗎?
2021-10-27 11:38:26 來源:平潭綜合實驗區(qū)融媒體中心 作者:何 燕 通訊員 陳燕琴眾所周知,每個人指紋都是獨一無二的,我們在生活中,經(jīng)常用指紋來進行上班打卡、手機解鎖、手機支付等活動,在簽訂各種合同時也經(jīng)常會被要求指紋捺印。但是,如果借款合同或者還款憑證上沒有手寫簽字只有指紋捺印的話,能否具有法律效力呢?
近日,平潭法院就審理了一起此類案件。法官提醒,借款合同或者還款憑證上應(yīng)該要同時具備手寫簽名并捺指印,這樣才能具有更高的證據(jù)效力。
【普法故事】鄰居借錢買房后不歸還
王剛(化名)與李根(化名)是同一個村子里的村民,兩家離得近,所以相互之間的交往也較為頻繁。
2010年的一天,李根的兒子準備買房子,手頭有點緊張的李根便找了鄰居王剛借款5萬,王剛想著都是好鄰居,能幫襯就幫襯一下,就從家里湊了5萬元的現(xiàn)金交付給李根,李根拿出事先讓兒子打印好的借款合同交給王剛。
借款合同上寫明李根于2010年6月2日向王剛借款本金5萬元,利息按月利率1.8%計算,借款人處是打印的李根名字并捺有指紋印。
看著打印版的名字,王剛有點疑惑,李根解釋說,因為自己不識字,名字也不會寫,為了方便,借款人處就讓兒子一并用電腦打印了,但是上面的指紋印是自己親手印上去的。王剛雖心有顧慮,但礙于情面,也沒要求李根補寫簽名。
轉(zhuǎn)眼十年過去了,房子買好了,也都裝修好了,李根便搬去兒子的新房同住,與王剛聯(lián)系慢慢就少了,王剛多次向李根催討借款,李根卻遲遲不予還款。
無奈之下,王剛向法院提起了訴訟。
【法官說法】借款事實成立判決李根應(yīng)償還本金及利息
法院認為,王剛提供的借款合同上雖無李根的親筆簽名,但結(jié)合借款合同上的內(nèi)容以及王剛與李根之間的通話錄音,有理由認定王剛主張的借款事實成立,并最終判決李根應(yīng)償還王剛借款本金5萬元及相應(yīng)利息。
法官提醒,生活中,不論是借條、還款憑證或是其他合同,都要認真審核內(nèi)容,即便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,也應(yīng)該要求出具人手寫簽名并捺指印,這樣才能具有更高的證據(jù)效力。
如果條件不允許,只能捺手印,那么最好有相應(yīng)的錄音錄像證據(jù),或有第三人見證,以防患于未然。針對沒有出具人的手寫簽字而只有指印的憑證,如果出具人對指紋不予認可,則舉證方仍需要繼續(xù)舉證證明其主張事實的成立,而申請指紋鑒定在技術(shù)層面上對于指紋的清晰程度和清晰的紋線數(shù)量又有一定的要求,否則難以達到鑒定的目的。
【法律課堂】只有捺印沒有手寫簽名的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?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四百九十條第一款之規(guī)定:“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,自當事人均簽名、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。在簽名、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,當事人一方已經(jīng)履行主要義務(wù),對方接受時,該合同成立。”
由此可知,簽名、蓋章或者按指印這三種方式都具備法律效力。在當事人沒有約定或當事人約定的表述與本條規(guī)定表述一致的情形下,簽名、蓋章或按指印三者有其一即可。但如果當事人約定“簽名且蓋章”或“簽名并蓋章”后合同成立,則簽名和蓋章均需具備,否則合同不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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